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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欺凌不再是"小事",法律红线已经划下

时间:2026-05-05人气: 来源: 互联网

2026年1月1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正式施行。这部法律首次以专门条款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,明确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处置。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,这不仅是中小学阶段的"往事",更是一面必须正视的镜子——校园欺凌的治理逻辑,已经从"校规约束"迈入了"法治规制"的新阶段。

从"内部消化"到"公安介入"

长期以来,校园欺凌面临"三难":界定模糊、处置乏力、责任虚化。一句"他还是个孩子",成了无数受害者心寒的托词,也成了施暴者逃避责任的挡箭牌。学校出于维护声誉的考量,往往选择"内部消化"——记过、停课、批评教育,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。

新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:以殴打、侮辱、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,违反治安管理的,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,并可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。这意味着,严重的校园欺凌不再是"家务事",而是违法行为;公安机关不再是"旁观者",而是必须依法处置的责任主体。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胜华指出,这实现了从校园内部处理到公安机关依法介入的"质变升级"。

"未成年"不再是免责金牌

更令人关注的是,新法打破了"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"的惯例。根据新法第二十三条,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,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法执行行政拘留;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,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同样依法执行行政拘留。

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,这一条款的警示意义尤为直接。大学生中不乏刚满18岁的青年,而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也可能就隐藏在身边。法律传递的信号清晰而坚定:**年龄不是违法的护身符,"法不能向不法让步"**。

网络欺凌:看不见的"永不停息的噩梦"

如果说肢体欺凌尚有迹可循,网络欺凌则更加隐蔽而持久。通过社交软件、班级群发布侮辱性言论、传播丑化照片、恶意P图……这些行为此前因跨场景特性治理困难,受害者往往陷入"永不停息的噩梦"——信息一旦上网,便难以彻底清除,24小时持续造成伤害。

新法将网络手段实施的欺凌明确纳入规制,填补了网络空间欺凌治理的法律空白。对于习惯在社交媒体上"口无遮拦"的大学生而言,这无疑是一记警钟:键盘不是法外之地,屏幕背后的恶意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学校的"瞒报"时代结束了

新法还压实了学校的责任。学校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却不按规定报告或处置的,将被责令改正,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被追责。这终结了部分学校"怕担责而隐瞒"的潜规则,倒逼学校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。

但法律只是底线。校园欺凌的根治,不能仅靠事后惩戒,更需要事前的教育引导。大学生作为校园中的"过来人"和"同行者",应当成为反欺凌的积极力量——不做冷漠的旁观者,不做沉默的受害者,更不做施暴的参与者。

法律的红线已经划下,但真正的改变,始于每一个青年对规则的敬畏、对他人的尊重。2026年起,校园欺凌不再是"小事"——这不仅是对施暴者的震慑,更是对每一个青春生命的守护。

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青禾实践队 孙圆圆 李雨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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